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會計 政府會計

第22題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規定,重要或依法設立之信託基金資產、負債等情形資訊,應揭露或報導於政府會計報告之何段落?

題目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規定,重要或依法設立之信託基金資產、負債等情形資訊,應揭露或報導於政府會計報告之何段落? A. 總說明 B. 財務報告 C. 財務報表附註 D. 必要之補充資訊

官方答案

  • 答案:D. 必要之補充資訊

解析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政府會計報告的架構包括總說明、財務報告(含財務報表及附註)及必要之補充資訊。重要或依法設立之信託基金,其資產、負債等情形並非政府本身財務報表主要表達的對象,而係以補充方式揭露,故應報導於「必要之補充資訊」段落。總說明在說明預算執行與財務狀況概況;財務報告及附註主要表達公務機關與營業基金等之財務資訊。故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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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