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會計 財政學
第14題
若負所得稅制規定最低保證所得水準為20 萬元,負所得稅稅率為20%,若某甲在接受負所得稅補貼之後,可支配所得為44 萬元,則其稅前所得與免稅額之差距應為多少?
題目
若負所得稅制規定最低保證所得水準為20 萬元,負所得稅稅率為20%,若某甲在接受負所得稅補貼之後,可支配所得為44 萬元,則其稅前所得與免稅額之差距應為多少? A. 8 萬元 B. 28 萬元 C. 56 萬元 D. 70 萬元3135050440
官方答案
- 答案:D. 70 萬元3135050440
解析
負所得稅的保證所得為 20 萬元,稅率 20%,代表補貼額為 20 萬元減去稅前所得的 20%。可支配所得等於稅前所得加上補貼,即 44=Y+(20-0.2Y)=20+0.8Y,解得 Y=30 萬元。補貼歸零的損益平衡所得(免稅額)為 20÷0.2=100 萬元,因此稅前所得與免稅額差距為 100-30=70 萬元,故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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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