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29題

憲法第20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關於憲法所稱的兵役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憲法第20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關於憲法所稱的兵役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兵役體位之判斷是徵兵機關之事實調查行為,在性質上屬於行政事實行為,受判定之役男縱不服而認有違法或不當情事,亦不得提起訴訟 B. 基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以及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現行兵役義務限於成年男性,仍無違平等原則 C. 大法官曾認為對於因宗教理由而無法服戰鬥兵役之人民,兵役法未設有例外處置而逕以刑罰相繩,已屬對人民信仰自由的過度侵害而宣告違憲 D. 為兼顧軍紀維護與軍事安全,因此我國設有軍事審判法,對於服義務役之現役軍人若涉及刑事案件,縱於非戰時亦歸軍事法院審理

官方答案

  • 答案:B. 基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以及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現行兵役義務限於成年男性,仍無違平等原則

解析

憲法第20條課人民服兵役義務,司法院釋字第490號指出,立法者考量男女生理差異及由此形成的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規定僅男子服兵役,與平等原則尚無違背,B 正確。兵役體位判定屬行政處分,不服可循行政救濟,A 錯誤;該號解釋並未宣告因宗教理由拒服兵役者一概違憲,C 錯誤;非戰時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特定以外之罪,原則上由普通法院審理,D 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