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15題

下列何者不是將制衡機制納入政府體制設計之理由?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將制衡機制納入政府體制設計之理由? A. 避免人民的自由與權利受到侵害 B. 有效監督政府權力行使之合法性 C. 促使公共事務之推動更有效率 D. 避免政府權力過度集中而被濫用

官方答案

  • 答案:C. 促使公共事務之推動更有效率

解析

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權力過度集中與濫用、監督政府行使權力的合法性,並保障人民自由權利,故 A、B、D 都是設計理由。制衡機制可能增加決策程序與協商成本,並不以「提升公共事務推動效率」為目的;效率反而是制衡可能犧牲的代價,因此 C 不是理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