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33題

18 歲之人不能獨立以自己名義從事下列何項行為?

題目

18 歲之人不能獨立以自己名義從事下列何項行為? A. 購買汽車 B. 結婚 C. 參加公民投票 D. 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

官方答案

  • 答案:D. 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

解析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始有選舉權,故18歲之人依法尚不得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選D。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已修正調降為18歲,故18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得獨立購買汽車(A正確);民法第980條結婚年齡亦修正為須年滿18歲(B正確);公民投票法第7條規定國民年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C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