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49題

甲在自宅遭警方持法院簽發之搜索票前來搜索,與其中一位警員拉扯,甲之配偶乙迅速騎乘機車到場,下車便腳踢在外守候之員警,前開兩位員警均因而受傷。甲之友人丙見狀,立即…

題目

甲在自宅遭警方持法院簽發之搜索票前來搜索,與其中一位警員拉扯,甲之配偶乙迅速騎乘機車到場,下車便腳踢在外守候之員警,前開兩位員警均因而受傷。甲之友人丙見狀,立即以通訊軟體招來十餘名小弟在屋外馬路上叫囂、向警方嗆聲。前開甲、乙、丙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之行為成立刑法第135 條第1 項之一般妨害公務罪 B. 乙之行為成立刑法第135 條第3 項第1 款之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務罪 C. 乙之行為另成立刑法第277 條之傷害罪 D. 丙之行為成立刑法第136 條聚集助勢妨害公務罪

官方答案

  • 答案:B. 乙之行為成立刑法第135 條第3 項第1 款之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務罪

解析

甲於警方持搜索票搜索時拉扯警員,成立一般妨害公務罪;乙腳踢員警另成立傷害罪;丙率眾叫囂嗆聲成立聚集助勢妨害公務罪。但乙係騎機車到場後下車腳踢,暴力並非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方式實施,不符合第135條第3項之加重構成要件,因此B敘述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