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7題

有關親等關聯資料申請與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親等關聯資料申請與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親等關聯資料之申請,戶政事務所應於受理後7 個工作日內准駁,駁回時應敘明理由 B. 親等關聯資料提供後,書面申請書等文件應保存10 年 C. 電磁紀錄應保存20 年 D. 親等關聯作業使用者身分,依業務性質分為管控稽核人員、查詢人員及資料維護人員

官方答案

  • 答案:C. 電磁紀錄應保存20 年

解析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28條之1第4項,親等關聯資料之電磁紀錄應保存10年,非20年。書面申請書等文件保存10年(B項正確)。A項正確:戶政事務所應於受理後7個工作日內准駁(戶籍法第50條之1第3項)。D項正確:親等關聯作業使用者身分分為管控稽核人員、查詢人員及資料維護人員(戶籍資料查詢辦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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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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