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38題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7 條規定,國民年金可以補繳的年限最高為幾年?
題目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7 條規定,國民年金可以補繳的年限最高為幾年? A. 5 年 B. 10 年 C. 15 年 D. 20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B. 10 年
解析
依《國民年金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或其遺屬對於未曾參加保險或曾參加保險而有欠繳保險費之期間,得申請補繳保險費,以十五年為限。」但同條第2項限制:「前項補繳年限,以十年為限。」實務上以第2項「十年」為最高補繳年限。選項A 5年、C 15年、D 20年均不符合法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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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