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44題

不同的法律對於兒童年齡的定義有所不同,1989 年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之「兒童權利公約」,所稱之兒童係指幾歲?

題目

不同的法律對於兒童年齡的定義有所不同,1989 年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之「兒童權利公約」,所稱之兒童係指幾歲? A. 未滿6 歲者 B. 未滿12 歲者 C. 未滿14 歲者 D. 未滿18 歲者

官方答案

  • 答案:D. 未滿18 歲者

解析

《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第1條明確將兒童定義為「未滿十八歲之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已規定較早達到成年年齡。聯合國於1989年通過此公約,採取18歲作為國際上普遍認定的兒童年齡上限,強調兒童應享有特殊保護與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