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10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之情事者,下列何者未包含於其中?
題目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之情事者,下列何者未包含於其中? A. 曾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B. 曾犯貪污罪者 C. 曾有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D.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官方答案
- 答案:B. 曾犯貪污罪者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定之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以及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者,均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貪污罪並不在該條列舉的消極資格事由中,故選B。A、C、D均為條文明列的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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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