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19題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身心障礙者分為八大類,其中「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之損傷,是第幾類?

題目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身心障礙者分為八大類,其中「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之損傷,是第幾類? A. 第一類 B. 第三類 C. 第五類 D. 第七類

官方答案

  • 答案:D. 第七類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將身心障礙分為八大類,第七類為「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主要涉及肢體移動、關節活動與動作控制等損傷。第一類是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第三類是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第五類是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均與題意不符,因此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