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21題

社會救助法所定之最低生活費數額,不得超過同一最近年度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題目

社會救助法所定之最低生活費數額,不得超過同一最近年度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A. 百分之四十五 B. 百分之五十 C. 百分之五十五 D. 百分之七十

官方答案

  • 答案:D. 百分之七十

解析

社會救助法第4條規定,最低生活費由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公布之當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訂定,並設有上下限:不得超過同一最近年度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70%,亦不得低於台灣省其餘縣(市)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本題問上限,故為70%,選 D。A、B、C 的45%、50%、55% 均非該條所定上限,皆低於法定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