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27題
社會救助法規定,最近1 年之財稅資料查無工作收入,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依下列何者計算?
題目
社會救助法規定,最近1 年之財稅資料查無工作收入,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依下列何者計算? A. 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 B. 最低工資 C. 各類初任人員平均工資 D. 基本工資
官方答案
- 答案:A. 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
解析
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規定,已就業者之工作收入依序核算:無法提出薪資證明者依最近一年財稅資料;最近一年財稅資料查無工作收入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依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未列入該報告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故正確選項為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