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17題
在醫院急診工作的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遇到一位年滿18 歲的病人自述遭遇暴力行為對待,下列何種情形可以不需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來通報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題目
在醫院急診工作的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遇到一位年滿18 歲的病人自述遭遇暴力行為對待,下列何種情形可以不需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來通報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A. 病人自述加害人為病人已經分手但曾有親密關係(性關係)的男女朋友 B. 病人自述剛剛參加其祖母的告別式,因遺產分配問題,被未曾蒙面的表哥用棍棒毆打致傷 C. 病人表示離家多年不知去向的父親突然出現向他要錢,因病人不肯給,父親出手毆打致傷 D. 病人表示因為宿舍倒垃圾問題,而被學校同寢室的室友毆打致傷
官方答案
- 答案:D. 病人表示因為宿舍倒垃圾問題,而被學校同寢室的室友毆打致傷
解析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定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同法第63條之1另將年滿16歲、曾與被害人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納入準用範圍。A屬於曾有親密關係之伴侶,B的表哥屬於四親等旁系血親,C的父親屬於直系血親,三者都屬於家庭成員,醫事人員應通報。D的室友只是同住同學,不具上述親屬或親密關係,因此不需依本法通報,本題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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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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