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42題
我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規定,獲知兒童及少年遭受性剝削,應立即通報當地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最遲不得超過幾小時?
題目
我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規定,獲知兒童及少年遭受性剝削,應立即通報當地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最遲不得超過幾小時? A. 12 小時 B. 24 小時 C. 36 小時 D. 48 小時
官方答案
- 答案:B. 24 小時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等,於執行職務時知悉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此一通報義務在於及早啟動保護與安置,避免被害人持續受害,故正確時限為二十四小時,其餘十二、三十六、四十八小時均非條例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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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