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44題
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的要件,下列那一項描述錯誤?
題目
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的要件,下列那一項描述錯誤? A. 由第三人或機關、團體監督會面交往 B. 加害人如違反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之義務,可逕行逮捕 C. 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 D. 禁止過夜會面交往
官方答案
- 答案:B. 加害人如違反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之義務,可逕行逮捕
解析
家庭暴力防治法就加害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得命由第三人或機關、團體監督會面交往、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禁止過夜會面交往,並命加害人負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之義務,故A、C、D均屬法定要件。B稱違反交還義務即可「逕行逮捕」,並非會面交往之條件;逮捕涉及人身自由之拘束,須有刑事訴訟法上之法定事由並依程序為之,不得僅因違反會面交往義務即逕行逮捕,故B為錯誤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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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