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0題
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何者報告?
題目
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何者報告? A. 行政院 B. 審計部 C. 立法院 D. 司法院
官方答案
- 答案:C. 立法院
解析
預算法第9條規定,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立法院是總預算案的審議機關,此類或有事項雖尚未實際支出,卻可能排擠未來年度財源,故須讓立法機關事先知情,以落實預算的民主統制。行政院是預算編製機關,審計部職司事後審計,司法院與預算審議無關,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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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