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23題

依會計法之規定,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何者?

題目

依會計法之規定,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何者? A. 平衡表 B. 差額解釋表 C. 損益計算表 D. 盈虧撥補表

官方答案

  • 答案:B. 差額解釋表

解析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時,其報告與政府會計人員所編報告,可能因認列時點、科目分類或收支範圍不同而產生差額。為使雙方紀錄調節一致,會計法規定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逐項說明差異原因。故選 B;平衡表、損益計算表及盈虧撥補表均非此調節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