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35題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之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多少,應經審計機關審核?

題目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之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多少,應經審計機關審核? A. 十 B. 二十 C. 五十 D. 七十

官方答案

  • 答案:C. 五十

解析

審計法規定,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之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應經審計機關審核。其判斷標準在於公股是否過半而具控制力,以避免公款投入之事業脫離審計監督,造成公資源流失;政府資本未超過半數者,原則上不列入審計範圍。故正確門檻為五十,答案 C;十、二十、七十均非條文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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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