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4題

依預算法之規定,政府歲入、歲出之年度劃分方式為何?

題目

依預算法之規定,政府歲入、歲出之年度劃分方式為何? A. 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有繳納期限者,歸入繳納期結束日所屬之年度 B. 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有支付期限者,歸入支付期結束日所屬之年度 C. 歲入及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其歸入所屬之年度應由主計機關決定之 D. 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有繳納期限者,歸入繳納期開始日所屬之年度

官方答案

  • 答案:D. 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有繳納期限者,歸入繳納期開始日所屬之年度

解析

預算法就歲入、歲出歸屬年度分別設定基準。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有繳納期限者,以「繳納期開始日」所屬年度為準,故 D 正確。A 將基準誤寫為繳納期「結束日」,方向相反;C 主張由主計機關決定,但年度劃分屬法律明定事項,主計機關僅能依規定辦理,不得自行裁量。此一設計在使跨年度的稅課收入能明確歸屬,避免同一筆收入因繳納期間橫跨年度而重複或漏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