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0題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下列何者符合因應情勢緊急要件?
題目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下列何者符合因應情勢緊急要件? A. 重大災變 B. 不定期之重大政事 C. 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D. 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官方答案
- 答案:A. 重大災變
解析
預算法第83條列舉得提出特別預算之四款情形: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84條規定特別預算之審議準用總預算程序,但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四款中具急迫性者為前三款,重大災變(A)屬之,得先支付。不定期之重大政事(B)雖可編特別預算,但未必緊急;C、D則屬追加預算之事由,非特別預算緊急支付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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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