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8題
依會計法第38 條規定,各種會計科目,應依所列入之報告,並各按其科目之性質,分類編號。依會計法規定,其會計科目設計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會計法第38 條規定,各種會計科目,應依所列入之報告,並各按其科目之性質,分類編號。依會計法規定,其會計科目設計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各種會計報告總表之會計科目,與其明細表之會計科目,應顯示其統制與隸屬之關係 B. 各種會計科目,依各種會計報告所應列入之事項定之,其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 C. 如其會計科目性質與預算、決算科目相同者,其名稱應與預算、決算科目之名稱相合 D. 總表會計科目為隸屬帳目,明細表會計科目為彙總帳目
官方答案
- 答案:D. 總表會計科目為隸屬帳目,明細表會計科目為彙總帳目
解析
會計法第38條規定:會計科目應依所列入之報告,並按科目性質分類編號。總表會計科目為「彙總帳目」(統制帳目),明細表會計科目為「隸屬帳目」(明細帳目),兩者具有統制與隸屬關係。選項D將「彙總」與「隸屬」顛倒,故為錯誤敘述。A、B、C均符合會計法第37條、第38條關於科目設計原則、名稱顯示性質、與預決算科目名稱相合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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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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