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25題

下列何者非屬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 A. 徵課之會計事務 B. 公債之會計事務 C. 營業基金之會計事務 D. 公庫出納之會計事務

官方答案

  • 答案:C. 營業基金之會計事務

解析

依會計法第20條,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包括:徵課、公債、特種基金、公庫出納、財物經理及特種財物等六類。選項A徵課、B公債、D公庫出納均明列其中,屬特種公務無疑。至於營業基金,依會計法第22條規定,其會計事務歸類為「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即公營事業機關之會計事務),為獨立於公務會計以外之類別,並非特種公務會計事務之一。題目問「非屬」特種公務者,即為營業基金,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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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