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39題

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查詢之,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審計機關對各機關不負責答復,或對其答復認為不當時,得採取下列何項…

題目

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查詢之,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審計機關對各機關不負責答復,或對其答復認為不當時,得採取下列何項措施? A. 由審計部呈請監察院核辦 B. 由審計部通知該主管機關懲處 C. 由審計部通知該管理機關長官懲處 D. 由審計部呈請行政院核辦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由審計部呈請監察院核辦

解析

審計法規定,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者,審計機關應予查詢,各機關並應為負責之答復;如各機關不為負責答復,或審計機關對其答復認為不當時,得由審計部呈請監察院核辦。監察院為審計機關之監督機關,故救濟途徑為呈請監察院核辦,而非由審計部通知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長官懲處,亦非呈請行政院,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