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41題
公有營業及事業之盈虧,以下列何者為準?
題目
公有營業及事業之盈虧,以下列何者為準? A. 會計師查核數 B. 主管機關核定數 C. 審計機關審定數 D. 行政院核定數
官方答案
- 答案:C. 審計機關審定數
解析
審計法明定,公有營業及事業的盈虧,以審計機關的審定數為準。這是因為公營事業的決算雖然可能經會計師查核或主管機關核定,但其財務責任與經營績效仍須由審計機關依法審定,才具有法定效力;盈餘的解繳、虧損的撥補,都以審計機關的審定數為計算依據。A所稱會計師查核數,只是外部專業查核的結果;B所稱主管機關核定數,屬於行政內部監督程序;D所稱行政院核定數,也不符法律所定的判斷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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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