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7題

依預算法規定,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

題目

依預算法規定,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下列何者非其規定之目標? A. 維護執行效益 B. 行政中立 C. 維護新聞自由 D. 維護人民權益

官方答案

  • 答案:A. 維護執行效益

解析

預算法第 28 條之 1 立法理由說明,規範政府機關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廣告、揭示機關名稱、不得置入性行銷,目的在維護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維護人民權益,未提及「維護執行效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