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經建行政 經濟學大意

第3題

甲國生產一磅肉需要8 小時,生產一磅馬鈴薯需要5 小時;而乙國生產一磅肉需要4 小時,生產一磅馬鈴薯需要10 小時,則甲、乙兩國生產一磅肉的機會成本各為何?

題目

甲國生產一磅肉需要8 小時,生產一磅馬鈴薯需要5 小時;而乙國生產一磅肉需要4 小時,生產一磅馬鈴薯需要10 小時,則甲、乙兩國生產一磅肉的機會成本各為何? A. 甲國為0.625 磅馬鈴薯、乙國為0.4 磅馬鈴薯 B. 甲國為0.625 磅馬鈴薯、乙國為2.5 磅馬鈴薯 C. 甲國為1.6 磅馬鈴薯、乙國為0.4 磅馬鈴薯 D. 甲國為1.6 磅馬鈴薯、乙國為2.5 磅馬鈴薯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國為1.6 磅馬鈴薯、乙國為0.4 磅馬鈴薯

解析

機會成本是為多生產一單位某財貨,必須放棄的另一財貨數量。以工時計算,甲國生產一磅肉需8小時,同樣8小時可生產8÷5=1.6磅馬鈴薯,故甲國一磅肉的機會成本為1.6磅馬鈴薯。乙國生產一磅肉需4小時,4小時可生產4÷10=0.4磅馬鈴薯。因此甲國為1.6、乙國為0.4,選C。A、B、D的數值皆為除數與被除數顛倒或誤算的結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