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0題

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23 條規定,得以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事由?

題目

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23 條規定,得以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事由? A.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B. 避免緊急危難 C. 維持善良風俗 D. 增進公共利益

官方答案

  • 答案:C. 維持善良風俗

解析

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上開四款事由並不包括「維持善良風俗」,故C非屬憲法明定之限制事由。選項A、B、D分別對應條文所列之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與增進公共利益。「善良風俗」一語係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條款之用語,命題常藉此混淆,須注意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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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