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1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受理人民訂定法規命令之提議後,下列處理情形,何者錯誤?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受理人民訂定法規命令之提議後,下列處理情形,何者錯誤? A. 有訂定法規命令之必要者,著手研擬草案 B. 無須訂定法規命令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C. 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D. 非主管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官方答案
- 答案:D. 非主管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53條規定,受理人民提議訂定法規命令之機關應分別情形處理:非主管之事項,依第17條規定處理;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無須訂定法規命令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有訂定必要者,著手研擬草案。其中非主管事項,依第17條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並非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故D之處理情形錯誤。A、B、C均與第153條各款規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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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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