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6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該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該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 A. 行政處分 B. 行政契約 C. 行政事實行為 D. 行政命令
官方答案
- 答案:C. 行政事實行為
解析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草案內容及相關事項,使人民知悉並有陳述意見之機會(行政程序法第154條)。此項公告本身不直接對外發生權利義務之規制效果,性質上屬通知、資訊提供之行政事實行為,並非行政處分、行政契約,亦非法規命令本身,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