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3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信賴利益保障應審酌之因素?
題目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信賴利益保障應審酌之因素? A. 法秩序變動所追求之政策目的 B. 國家財政負擔能力 C. 信賴利益之輕重 D. 受影響對象之經濟上地位
官方答案
- 答案:D. 受影響對象之經濟上地位
解析
信賴保護原則要求衡量公益與私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指出,法秩序變動所追求之政策目的、國家財政負擔能力、信賴利益之輕重,均屬應審酌因素;並應就個案判斷信賴是否值得保護。受影響對象之經濟上地位,並非獨立之審酌要件,故選D。A、B、C均屬衡量的核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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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