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民政 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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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公民投票的作用有那些?請詳析之。(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公民投票的意涵:公民投票(referendum)指具選舉權的公民就特定公共議題或法案,以直接投票方式表達意見的制度,屬於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機制,用以補充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之不足。
- 二、主權與正當性功能:公投落實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與國民主權原理,使修憲、領土變更、加入國際組織等重大爭議取得超越政黨的民主正當性;對爭議政策提供「民意的最終裁決」,降低統治正當性的爭議。
- 三、分類與制度類型:依事項可分為創制(initiative,人民提案)、複決(referendum,否決或追認法案)與罷免(recall);依效力分為拘束性(binding)與諮詢性(consultative);依發動者分為人民連署、國會決議與行政機關發動;依層級分為全國性與地方性。我國《公民投票法》兼採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投。
- 四、政治與教育功能:公投具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效果,促使政黨與政府回應社會需求;投票過程提供公民教育,提升政治知識與參與意願;也可用以化解憲政僵局、測試政治支持,或作為少數族群與地方自治的保障機制。
- 五、限制與配套建議:公投可能產生多數暴力、民粹動員、題目設計與資訊不對稱的操弄、投票率偏低導致代表性不足,以及政策僵化與責任模糊等問題。宜設連署與審查門檻、提供中立資訊與公聽程序、明定效力與司法救濟,並釐清公投與代議機關的權限分工。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