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一般民政 公共政策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請評析政策終結與落日條款的意涵。(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政策終結的意涵:政策終結(policy termination)指政府有意地終止特定政策、方案、組織或功能,使其不再持續運作。其判斷標準包括政策目標已達成、環境變遷致目標失去意義、成本效益失衡、政治支持流失或產生嚴重負外部性。政策終結是政策循環中與議程設定、規劃、執行、評估並列的一環,而非失敗的同義詞。
  • 二、終結的層次與類型:學者巴達克(Eugene Bardach)區分為功能終結、組織終結、政策終結與方案終結四層;實務上則有「完全終結」與「部分終結」、「漸進終結」與「一次終結」之別。終結工具包括廢止法規、裁撤機關、刪除預算、移轉業務、民營化與補償安置等。
  • 三、終結的阻力:包括心理與認知層面的沉沒成本效應、組織慣性與官僚抗拒、受益團體與既得利益的動員、政治人物的信用成本、法律與契約的拘束,以及「終結誰的方案」的分配政治。因此終結常以「象徵性終結」「改名續命」或「分割處理」等折衷方式呈現。
  • 四、落日條款的意涵:落日條款(sunset clause)係於立法或授權時預設失效期限,期滿非經重新審議並延長即自動失效,屬「限時法」與「實驗性立法」的制度設計。其功能在於強制定期檢視、防止法規僵化、促進課責與降低立法錯誤的成本;我國法制上常見於授權訂定法規命令的期限規定、特別條例與基金的設置條例,以及重大政策的定期檢討條款。
  • 五、評析與建議:落日條款的優點是建立「預設終結」的檢視壓力,促使機關提出績效證據;缺點則在於可能造成政策不穩定與預期混亂、審議時間壓縮導致草率延長、期滿產生法律真空,甚至被用作政治交換籌碼。建議採「落日+強制評估」配套,明定評估指標、獨立評估機制與過渡條款,並區分技術性與政策性條款,避免齊頭式落日;政策終結亦應搭配補償、人員安置與業務移轉規劃,以降低終結的社會成本。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