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10題
下列何種情況最可能導致「或有負債」被認列為「負債準備」?
題目
下列何種情況最可能導致「或有負債」被認列為「負債準備」? A. 公司因產品瑕疵被客戶控告,律師評估敗訴可能性極高,且賠償金額能可靠估計 B. 公司為關係企業的銀行借款提供保證,目前關係企業營運正常,還款無虞 C. 公司有極小可能因環境污染而被政府開罰,罰款金額不確定 D. 公司計畫於未來進行組織重整,但尚未對外公告詳細計畫
官方答案
- 答案:A. 公司因產品瑕疵被客戶控告,律師評估敗訴可能性極高,且賠償金額能可靠估計
解析
負債準備之認列須同時符合:現時義務存在、很有可能流出資源、金額能可靠估計。A中產品瑕疵訴訟,律師評估敗訴可能性極高,且賠償金額可可靠估計,最符合認列條件。B關係企業營運正常,尚無現時義務;C開罰可能性極小且金額不確定;D組織重整尚未公告詳細計畫,均不符。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