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6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各出資50%成立合資公司丙公司,甲公司對丙公司採權益法處理。X4 年初丙公司淨資產為$2,000,000,X4 年度發生鉅額虧損$5,000,00…
題目
甲公司與乙公司各出資50%成立合資公司丙公司,甲公司對丙公司採權益法處理。X4 年初丙公司淨資產為$2,000,000,X4 年度發生鉅額虧損$5,000,000,致使X4 年底淨資產為負$3,000,000。甲公司已對丙公司墊款$500,000,並對其提供保證$1,000,000。請問甲公司X4 年底對丙公司投資之帳面金額應為多少? A. $0 B. $1,000,000 C. $1,500,000 D. $2,500,000
官方答案
- 答案:A. $0
解析
依IAS 28權益法,投資帳面值不得為負數。當認列虧損致投資帳面值歸零後,若投資者有法構或推定義務負擔被投資公司虧損,始認列負債。甲公司持股50%,丙公司X4虧損5,000,000,甲公司應認列虧損2,500,000。X4年初投資帳面值:淨資產2,000,000×50%=1,000,000。認列虧損2,500,000後,投資帳面值為負1,500,000,但以零為下限,故投資帳面值=0。甲公司墊款500,000屬長期權益(實質上為投資一部分),應先沖減墊款。墊款500,000沖減虧損後餘額0,尚有虧損2,000,000未認列。提供保證1,000,000屬或有負債,除非極可能需履行,否則不認列負債。題目未說明極可能履行,故不認列負債。投資帳面值為0。選項A。選項B、C、D為負數,不符權益法下投資帳面值不得為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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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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