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16題

甲機關112 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3 億元,業務費20 億元,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2 億元,第一預備金編列200 萬元。執行結果為人事費短…

題目

甲機關112 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3 億元,業務費20 億元,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2 億元,第一預備金編列200 萬元。執行結果為人事費短少100 萬元,業務費節餘150 萬元,一般建築及設備節餘80 萬元。關於人事費短少部分,可採下列何種方式補足? A. 由業務費流入100 萬元 B. 由一般建築及設備流入80 萬元,業務費流入20 萬元 C. 由一般建築及設備流入80 萬元,動支第一預備金20 萬元 D. 動支第一預備金10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D. 動支第一預備金100 萬元

解析

人事費屬經常門且為剛性支出,一般建築及設備屬資本門,資本門與經常門不得互相流用;人事費與業務費亦不得互相流用。因此建築及設備節餘與業務費節餘均不能補足人事費短少,應動支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