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法制 行政法
第13題
國防部核定甲因病死亡辦理撫卹,甲之父乙未於法定救濟期間內提起行政救濟。嗣甲之班長丙因凌虐甲,犯凌虐部屬致死罪,經法院判決確定。依據該確定判決,甲符合軍人撫卹條例…
題目
國防部核定甲因病死亡辦理撫卹,甲之父乙未於法定救濟期間內提起行政救濟。嗣甲之班長丙因凌虐甲,犯凌虐部屬致死罪,經法院判決確定。依據該確定判決,甲符合軍人撫卹條例因公死亡之要件。關於乙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確定判決係作成行政處分後之證據,乙不得申請另為核定處分 B. 依行政程序法申請行政程序重開 C. 提起訴願法上之再審 D. 提起行政訴訟法上之再審
官方答案
- 答案:B. 依行政程序法申請行政程序重開
解析
乙未於法定救濟期間內提起救濟,原處分已確定,並無訴願決定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存在,自無從提起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上之再審,C、D均不可行。其後刑事確定判決認定甲係因公死亡,屬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2款「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且經斟酌可受較有利之核定,乙得向原處分機關申請程序重開。A誤認該判決僅係證據而不得重開,忽略第128條之適用;並應注意同條第2項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三個月、最長五年之期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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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