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法制 行政法

第8題

關於公務員之定義與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公務員之定義與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公務人員,包括定有官、職等之文職事務官,以及定有官等、官階之(武職)軍、士官 B. 機要人員屬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義之公務人員,惟其機關長官得隨時將其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亦應隨同離職 C. 公務員服務法所定之公務員,包括領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D. 刑法所定之公務員,包括依法令行使職權或從事於公務者,及受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

官方答案

  • 答案:A.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公務人員,包括定有官、職等之文職事務官,以及定有官等、官階之(武職)軍、士官

解析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軍官、士官之任官另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規範,不適用任用法,故 A 將武職軍、士官納入係錯誤。B 正確:機要人員仍屬依任用法進用之人員,但機關長官得隨時予以免職,長官離職時應隨同離職。C 正確:公務員服務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以及公營事業機構中純勞工以外之人員。D 正確:刑法第10條第2項將依法令服務於機關而具法定職務權限者、依法令從事公共事務者,以及受託行使公權力者,均列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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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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