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2題
憲法第167 條第2 款規定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或補助。僑民甲長期於非洲國家從事華語教育,成績優良,甲依上述規定請求國家補助。關於…
題目
憲法第167 條第2 款規定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或補助。僑民甲長期於非洲國家從事華語教育,成績優良,甲依上述規定請求國家補助。關於甲之請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依憲法第167 條第2 款規定,甲有給付請求權 B. 依憲法第167 條第2 款規定,國家有給付義務 C. 甲得要求只要補助,不要獎勵 D. 甲不得直接依上述憲法規定請求國家補助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甲不得直接依上述憲法規定請求國家補助
解析
憲法第167條第2款係基本國策規定,屬對國家立法與施政的方針指示,並非賦予人民主觀公權利,仍須經立法形成具體給付內容與要件,人民不得逕依憲法條文向國家請求補助,故 D 正確。A 稱甲有給付請求權、B 稱國家負給付義務,均忽略基本國策條款須先經法律中介;C 主張可自行選擇獎勵或補助,亦無法律依據。此與憲法第15條生存權等具權利性質之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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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