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19題
有關司法部門職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司法部門職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所謂的司法獨立性,是為了保持司法程序的冷靜獨立,採「不告不理」原則 B. 司法部門的職權主要是訴訟的裁判與司法審查 C. 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是落實司法獨立性的制度設計 D. 預算獨立是確保司法獨立的制度設計之一
官方答案
- 答案:A. 所謂的司法獨立性,是為了保持司法程序的冷靜獨立,採「不告不理」原則
解析
「不告不理」是司法被動性(消極性)的表現,指法院非經當事人起訴或聲請,不得主動審判,與司法獨立性屬於不同概念;司法獨立性指法官依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其制度保障包括法官終身職、俸給保障與預算獨立等。故 A 將不告不理逕稱為司法獨立性的內涵,敘述錯誤。B 司法權核心為訴訟裁判與司法(違憲)審查;C 法官依法律獨立審判為獨立性的核心;D 預算獨立可避免其他部門以經費牽制司法,均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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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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