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2題

下列何者構成行政處分之負擔?

題目

下列何者構成行政處分之負擔? A. 主管機關核發便利商店之營業許可時,附加「不得販賣菸酒給兒童或未滿18 歲之青少年」之要求 B. 林業主管機關核發造林獎勵金時,要求受獎人同意接受主管機關之指導,善加管理林木,不可擅自拔除 C. 普通駕駛人年滿75 歲,須經體檢合格及通過認知功能測驗後,換發駕照,始得繼續駕駛 D. 核發外國人觀光簽證時,註記「在國內停留期間不得從事工作或營業」

官方答案

  • 答案:B. 林業主管機關核發造林獎勵金時,要求受獎人同意接受主管機關之指導,善加管理林木,不可擅自拔除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3款所定「附負擔」,係行政機關於作成授益行政處分時,基於裁量權附加相對人應為一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之義務,且須與處分目的具正當合理關聯。B選項中,林業主管機關核發造林獎勵金(授益處分),附加受獎人應接受指導、善加管理林木、不得擅自拔除之義務,正屬典型之負擔。A選項「不得販賣菸酒給兒童」係法律已有之禁止義務,屬處分內容而非裁量附加之負擔;C選項乃換發駕照之法定條件(條件),非授益後附加義務;D選項簽證註記「不得工作」為簽證本身內容限制,亦非額外負擔。故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