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8題
關於行政罰法所規定罰鍰與行政執行法所規定怠金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行政罰法所規定罰鍰與行政執行法所規定怠金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罰鍰係督促履行將來義務之手段,怠金係對過去違法行為予以制裁 B. 罰鍰針對同一事件得連續處罰,怠金須遵守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C. 罰鍰屬於行政罰,怠金為行政執行罰 D. 罰鍰須事先告誡,怠金則無須告誡
官方答案
- 答案:C. 罰鍰屬於行政罰,怠金為行政執行罰
解析
罰鍰為行政罰法所定之裁罰性不利處分,性質上係對過去違法行為之制裁;怠金則為行政執行法所定之行政執行罰(執行罰),目的在督促義務人將來履行作為或不作為義務。A項二者功能恰好相反;B項罰鍰適用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怠金始得連續科處;D項兩者均須經事先告誡。故C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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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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