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題
行政處分之受益人有下列何種情形時,其信賴利益仍值得保護?
題目
行政處分之受益人有下列何種情形時,其信賴利益仍值得保護? A. 對於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而作成行政處分 B. 以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 C. 因輕微過失而不知行政處分違法 D. 明知行政處分違法
官方答案
- 答案:C. 因輕微過失而不知行政處分違法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19條明定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包括:以詐欺、脅迫或賄賂使機關作成處分(B)、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A)、明知或因重大過失不知處分違法(D)。C項僅屬輕微過失而不知違法,非屬法定排除事由,其信賴利益仍值得保護。關鍵在於過失程度,須達重大過失始排除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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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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