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房屋租金之債權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為幾年? A. 15 B. 5 C. 2 D. 1
官方答案
- 答案:B. 5
解析
民法第126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房屋租金屬典型租金債權,適用5年短期消滅時效。一般債權依民法第125條為15年,但租金既經特別規定,即應優先適用短期時效,不適用15年。故本題答案為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