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16題
關於美國政府體制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美國政府體制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制度設計旨在保障人民權利 B. 凡憲法所未規定的權力均保留給地方政府 C. 總統權力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 D. 行政、立法、司法各自有憲法賦予的職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總統權力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
解析
美國採總統制與權力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依憲法各有職權,彼此分立而制衡,總統與國會、法院地位平等,並非位居三權之上,故 C 錯誤。A 正確:美國憲政設計以保障人民權利為目的,制衡與分權均是為防止權力濫用。B 正確:憲法第十修正案明定,憲法未授予聯邦、亦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保留給各州或人民,體現聯邦與地方分權。D 正確:總統掌行政、國會掌立法、法院掌司法,各有憲法賦予的職權與相互制衡的手段,例如否決權、條約批准與司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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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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