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10題
關於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僅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得撤銷該行政處分 B.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發生效力 C. 一般處分除另訂不同日期者外,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 D. 行政處分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無效
官方答案
- 答案:A.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僅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得撤銷該行政處分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A稱僅上級機關得撤銷,漏未包括原處分機關,敘述錯誤。B依同法第110條第1項,書面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生效。C依第110條第2項,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生效,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D依第111條,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無效。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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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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