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3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之附款?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之附款? A. 甲申請於某地經營觀光旅館,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夜間經營產生之噪音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值 B. 乙公司申請與他公司為聯合行為,主管機關作成許可處分,並附記:限期1 年 C. 丙申請於某地設置化學工廠,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工廠於0 時至上午6 時不得操作 D. 丁申請於某地經營餐廳,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將來有必要時,得命其加裝防止噪音之設備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甲申請於某地經營觀光旅館,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並附記:夜間經營產生之噪音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值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行政處分之附款限於期限、條件、負擔、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五種。B「限期1年」屬期限;C「0時至6時不得操作」係在許可之外附加額外義務,屬負擔;D「將來有必要時得命加裝設備」屬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A僅重申夜間噪音不得超過法定標準,係提醒既有法規義務,未增加新的規制內容,不構成負擔,故非附款。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