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3題

憲法第10 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與下列何者無關?

題目

憲法第10 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與下列何者無關? A. 護照申請 B. 交通通行 C. 入出國境 D. 金融流通

官方答案

  • 答案:D. 金融流通

解析

憲法第10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主要保障人民在國家領域內移動居所、選擇居住地以及出入國境的自由。選項A護照申請、選項B交通通行、選項C入出國境均屬遷徙自由的具體表現或相關程序。選項D金融流通屬於財產權或經濟活動範疇,屬憲法第15條人民財產權保障範圍,與遷徙自由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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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