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1題

有關人民服兵役、應召集事項及違背義務的制裁手段,應於那一個層級的法規範明定?

題目

有關人民服兵役、應召集事項及違背義務的制裁手段,應於那一個層級的法規範明定? A. 法律 B. 憲法 C. 法規命令 D. 行政規則

官方答案

  • 答案:A. 法律

解析

依憲法第 23 條法律保留原則,人民服兵役、應召集義務及違背義務之制裁(如刑罰、強制處分),屬限制人民權利之事項,必須以法律(正式法律)明定。兵役法即為依憲法第 20 條、第 23 條制定之法律。選項 B 憲法僅宣示服兵役義務,不具體規範制裁手段;選項 C 法規命令、D 行政規則均屬授權法規,不得逕予限制基本權利或創設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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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