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5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職業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職業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係對於非視障者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B. 禁止曾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之駕駛人終身不得申請計程車執業登記,係屬對駕駛人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C. 要求街頭藝人之技藝均需先經主管機關審查及考試,係屬對人民選擇從事街頭藝人職業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D. 限制醫師從事調劑藥品之行為,係屬對醫師從事診治病人所為執行職業自由之限制
官方答案
- 答案:B. 禁止曾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之駕駛人終身不得申請計程車執業登記,係屬對駕駛人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解析
職業自由限制可分為執行職業自由、選擇職業之主觀條件與客觀條件。主觀條件是人民可經努力具備的資格、能力或信賴性;客觀條件則取決於個人無法支配的外在因素。以曾犯特定犯罪為由終身不得辦理計程車執業登記,係以個人犯罪紀錄及信賴性為門檻,屬主觀條件限制,故 B 稱客觀條件有誤。A 以視障身分為進入門檻,非視障者無從改變,屬客觀條件;C 技藝審查考試屬可努力達成的主觀條件;D 醫師調劑藥品屬執行職業方式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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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